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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作剧之吻

20个关键词,串起梁文锋四小时分享_我的网站

七宗罪

一 |     DeepSeek近日完成了成立以来首轮融资,融资规模约510亿元人民币,投后估值约4185亿元。      “两个月前,我们公司收到了一封字体公司的侵权提示函。创始人梁文锋个人出资约200亿元,投资方阵营有腾讯、宁德时代体系、京东、网易、IDG资本等机构。函件里说,我们对外发布的一个视频使用了他们的一款字体。         与此同时,据多家媒体报道,DeepSeek已开始筹备中国内地IPO,最快可能于今年提交上市申请,并计划在2027年完成上市。         在近期的一场投资者交流会上,梁文锋进行了近4小时的分享,详细谈到了DeepSeek的组织文化、开源逻辑、技术路线以及对AI行业竞争的判断。         我们整理出了其中20个关键词和观点,带你看懂梁文锋眼中的DeepSeek下一阶段。”苏小兰是一家装备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她向证券时报记者坦言,收到侵权函后非常困惑——“用的是主流的正版剪辑软件,选的也是软件预装字体,怎么就侵权了?”  这家企业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采访发现,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都收到过类似的字体维权函件。         1、愿景:管理一个大公司,靠的不是你的规章制度,靠的是愿景。

二 | 有律师在检索裁判文书网及法律数据库后发现,字体权利人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规模化的批量维权,单笔索赔金额普遍在两万元以下,侵权情节多属无心之失,却给企业日常经营带来困扰,也占用大量司法资源。愿景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愿景是你怎么做——不是怎么说——是你怎么实际运行。  这不禁让人深思:字体侵权现象缘何如此频发?这是源于企业版权合规意识薄弱,还是存在客观的法律漏洞或“商业陷阱”?批量化、成体系的字体维权,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已异化为一种牟利工具?  字体“批量维权”套路化  “我们刚开始收到侵权提示函时还挺紧张的,但后来咨询律师说这多半是钓鱼式维权,都是批量发的。

三 |          2、克制:克制是一种战略。”苏小兰说。  事实上,字体维权已脱离了传统的个案纠纷范畴,形成了一种高度“套路化”的路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传舜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字体权利方往往一次告上百家企业,每家主张赔偿两三万元,原告的证据链高度模板化——起诉状、证据目录、网页公证、权属证书,标准一致,程序简单。不过,字体公司很多时候未必会走到诉讼这一步,许多案件最终会走向调解,实际和解金额往往只有几千元。“字体维权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且不挑企业,规模很小的公司也会收到提示函。就在于有时候你可以舍弃一些,来换更多其他的东西。不开源这个事,其实也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是我们的压力,也可以认为是我们的让利。         3、主线:我们只做AGI的主线。”在他看来,字体维权就如同“苍蝇”,什么企业都会去“叮”一下。AI领域很广泛,有很多东西我们觉得它不在这个主线上面,比如说3D、视频生成,我觉得可能跟智能的主线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不会去做……从我们的判断,世界模型和智能还不是现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AI训练,以及AI训练之后怎么解决持续学习。  放眼整个行业,批量维权是字体行业的普遍现象。

四 |          4、持续学习:(持续学习是)下一代模型的核心能力。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山东潍坊一家字体字库公司,截至今年8月23日,司法案件高达1307件,91.74%的身份为原告;2022年至2025年依次为18件、89件、423件、465件,2026年以来也已达到312件,呈逐年递增趋势。

五 | 必须要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它才能叫下一代模型。在那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成本,然后效果做得更好,速度做得更快。但是要有大突破,它应该是具备持续学习的。另外两家位于北京和杭州的头部字体字库公司,司法案件总数也已分别达到2069件和2722件。

六 |          5、通用智能:持续学习先做出来,通用智能可能就很容易了——用它来做就很容易。所以我说这是一个我们比较希望看到的结果,比较省力、比较轻松。

七 |   曾任一家汽车行业新三板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顾成龙,也曾收到过字体侵权提示函。

八 | 他告诉记者,这类维权方往往手握海量字体著作权资源,通过爬虫技术、公证购买等方式锁定中小企业侵权线索,批量发送措辞强硬的函件,要求以小额和解费了事,企业若拒绝,再以公证证据为基础批量起诉。否则现在你要去人工做通用智能,它是一个比较累、比较苦,是一个数据密集、人力密集的事情,性价比也不高。“为什么爱给小企业发?因为这些企业规模不大,没遇过这种事,很容易被唬住。

九 | ”顾成龙说,这类广撒网策略的核心目的并非诉讼,而是以提示函为“钩子”,最终实现推广正版、宣传促销、获取赔偿的目的。         6、稳定性:我们最大的核心利益是要保持团队的稳定性。  双重授权下的“陷阱”  要理解字体侵权为何如此高发,首先得弄明白苏小兰的困惑:为什么购买的是正版软件,用的也是软件自带的字体,却依然会陷入侵权纠纷?  根源在于一种名为“双重授权”的机制。这是我们最大的核心利益,甚至可以认为是唯一的核心利益。只要我能够保持团队的稳定性,我一定能做成,一定能做成AGI,就这么简单。         7、中美差距:人才不是瓶颈,资源是最大的瓶颈。江苏摩方常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博处理过多起字体版权案件。

十 | 资源首先影响到人才培养,因为算力少,我们能做的实验机会比较少,所以我们的人才整体上比美国有差距……我们看到的所有区别,包括人才的区别、模型能力的区别、应用的区别,可以认为都是因为算力资源上的区别。他告诉记者,用户购买正版操作系统或办公软件后,获得的只是软件本身的使用权。         8、管理:我们公司的管理其实是两条线,一条线是从上到下,一条是从下到上。以微软办公软件为例,软件商与字体商之间存在商业合作,会在软件中预装字库。从下而上,就是每个人自己想做什么,自己做,没有人管他,没有KPI……我们公司整体上是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的,我并不是说我一个人决定所有事情,而是我要寻求共识。

十一 | 微软在服务协议中对字体使用做了明确限制,授权仅限于“显示和打印”,未延伸到商业发布。我在公司内的权威以及在公司内的影响力,是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的。         9、资源:我们需要多少卡?现在肯定是越多越好。这意味着,一旦用户在公司网页、宣传海报等商业物料中使用了相关字体,就可能面临侵权风险。在我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肯定是卡越多越好,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我们现在策略是,在合理的价格里面,能买到多少卡就买多少卡。  “以大家熟悉的‘微软雅黑’为例,用户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微软的字体,但实际上,它是微软委托方正公司设计的,著作权归属方正,微软只取得了预装和使用的授权,并无权代替方正向用户转授商业发布权。”曾博说,华文、蒙纳等字体商的情况也类似,只是将字库授权给软件商内置到系统中,用户若将输出成果用于商业目的,还需单独付费授权。         10、规模:我们是信Scaling,肯定是规模越大,效果越好,能够解锁更多的功能。阻止我们Scaling的其实就是算力,并不是我们不想Scaling,是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算力去做这个Scaling……我们训练这么大的模型,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这么大的模型就够了,而是我刚好有这么多资源。

十二 |   如此一来,字体商实际上创设了一个“双重授权”的结构。第一重是授予软件商的预装授权,第二重是要求终端用户取得的商业发布授权。

十三 | 我是按照我的资源来算,我能够接受、能够训练的模型是多大,是这样算出来的,并不是这个模型就够了。曾博认为,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软件商和字体商都没有在软件界面对预装字体的权利状况和商用限制作出明显提示。         11、芯片:国产AI芯片的硬件和生态都没有问题,唯一有问题的是产能不够。国产卡适配这一点,没有障碍,英伟达挡不住。如果是在一个正常的商业环境里面,我能买到英伟达的卡,那么国产替代是比较难的;但是在英伟达的卡买不到的情况下,所有人都迫不得已,都要去做国产芯片……我觉得在这一点上,英伟达是在掘自己的坟墓。

十四 | 华为的950超节点,在性能和价格上可以完全平替英伟达的GB200、GB300。相关限制藏在冗长的许可协议里,用户很难注意到,客观上构成了一种“陷阱”。  “如果用户每选一种字体,界面就弹出授权提示,一方面影响操作体验,另一方面会导致字体的使用率下滑。”顾成龙道破了双方的“默契”——软件商要集成优质字体提升产品竞争力,字体商要在预装扩大用户基数后再通过维权变现,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夹在中间的用户却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临被索赔的风险。         12、未来五年:我不太相信未来五年之后,我们还卡在产能的问题上。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自身也确有短板。

十五 | 现在肯定是卡在产能问题上,今年、明年、后年,我觉得可能都还是卡在产能问题上,但五年之后,我觉得可能不一定,我还是比较乐观的。         13、全球AI位置:在全球AI中主导分工的时候,中国公司很有可能扮演的一个角色还是产量最大。常理来讲,我们的产能最大,包括芯片,芯片可能我们的产能最大,我们的电力最多……中国人会把这产品做到最便宜,然后再在效果上(发力),毕竟国外的商品,现在很多商品中国产跟美国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设计师自行下载字体、宣传物料外包设计、员工“哪个字体好看用哪个”,是中小企业的常态。很多企业在收到侵权提示函后,才开始建立合规意识。

十六 | “后来,我们要求员工只能用某几种免费字体,尽量避免侵权。”苏小兰说。未来可能AI也是这样,但是中国产的AI可能价格会更便宜。

十七 | 这个便宜可能是系统性的低,就跟其他行业中国提供的服务更便宜可能是一样的。  补齐两大漏洞  “字体本身确实是有版权的,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姜传舜表示。字体、字库受著作权保护已在司法层面被反复确认,只要以真实登记、真实创作的著作权为基础,维权行为就具有合法性,不能等同于“恶意碰瓷”。  但不可否认,字体公司“批量维权”虽然合法,但合理性则有讨论空间。曾博认为,软件厂商把第三方字体预装进产品,商用限制却埋在冗长的协议里,界面上不做提示,“天然在给用户设陷阱,不应该被鼓励”。         14、AI差距:最终的差距应该是三方面:一方面成本,一方面时间,一方面用户体验。有业内人士则指出,批量维权容易异化为盈利模式,模糊“维权”与“牟利”的界限,滑向以维权之名行营销乃至“敲诈”之实。

十八 |   在业内人士看来,要减少字体侵权现象,需要补齐两大漏洞。  首先,从企业层面,要补上信息不对称的漏洞,推动软件商和字体商明确提示字体的使用权限、授权范围。除此以外,可能是没有什么差距的。         15、少即是多:拿得多的人会被拿得少的人打败。

十九 | “软件厂商在使用界面,应当给用户提供免费和付费字体的选择,明确提示哪些字体商用需要二次授权。

| ”顾成龙说。甚至你还不用真的拿得多,愿景如果是拿得多的话,你就会被愿景是拿得少的人给打败。其实大家都没有拿到钱,只是一个愿景。

| 你愿景是拿得多,你就先输了,你就会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但要打破长期以来的“利益格局”并非易事,除了呼吁厂商主动跟进,还需要行业自律或行政指导的外部“推力”。

|   其次,从法律层面,要补上预装字体的权利边界漏洞。         16、多模态:多模态布局我们一直在做。对产品来讲,它很重要;对C端用户产品来讲,它很重要。但是对智能的上限,它是一个组件,它不是主线本身……我们应该会上相关的模型,就是我们V4、V4的后续版本会支持原生的多模态。曾博建议,应推动立法或司法解释把预装字体的权利边界说清楚。但是我们对多模态、对智能来讲它是个组件,我们不把它当作智能本身。         17、责先利后:我们内部很多人的想法是这样的——首先要对我们自己有用。当我们自己好用,那意味着可能别人也好用,但是首先得保证我们自己好用。对我们自己有用之后,我们在开发下一版模型的时候就会更快。

| “至少应该明确,在软件商和字体商都没有在软件界面做出合理授权提示的情况下,用户基于合理信赖使用预装字库输出成果的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侵权,或者即便被认定为侵权,也只承担停止使用的责任,而无需赔偿。         18、开源:在开源这个事情上面,我们一开始就想得非常清楚。

| ”曾博说。此外,针对批量维权的赔偿标准,姜传舜认为法律层面可推动形成更清晰的标准,压缩漫天要价的空间。

| 首先,第一个就是愿景;第二个,我们认为要把AI这个事情在商业上做成,开源是有好处的。  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一方面,要增强合规意识,建立字体白名单、优先使用免费商用字体、统一对外物料字体规范、在委托设计合同中加入知识产权担保条款;另一方面,收到侵权函件后应核实权属真伪、自查使用场景,先弄清自己是否真的侵权,再决定整改、谈判还是应诉,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这听起来有点矛盾,有点违反直觉,因为在历史上,开源跟商业化都是有冲突的。(应受访者要求,苏小兰为化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 但我觉得AI跟以前不一样……AI这个事情足够大,最终它可能得占掉人类社会GDP的百分之十,那么它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你不可能独占这个事情,你一定得跟别人分享,否则你肯定活不下来。         19、数据:现在我们公司有一半的人在标数据。有一半的核心研究员,最重要的人,有一半在标数据。我们就集中在标数据。解决AI这个问题,在现在这个阶段靠的就是标数据。         20、商业化:我们本质上还是一个公司,只是说我们在考虑赚哪些钱、什么时候赚钱、赚多少钱、靠什么赚钱,我们有取舍。很多公司做得很伟大,因为它有一种利润以外的追求。那个追求最后不但没有影响到它的商业化,反而能让它商业化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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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0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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